11月10日上午,学校实践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工作会议在主楼二楼会议室召开。校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尹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校纪委副书记、纪检监察处处长王晓鹏主持会议。纪检监察处副处长刘俊详细解读了《中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的制定背景、起草过程和具体内容等方面内容。
尹占军在讲话中指出,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中,“第一种形态”在管党治党中更具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。实践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,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,是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。他要求各基层党组织、党的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实践监督执纪“第一种形态”的重要意义,落实好主体责任,切实抓好《实施办法》的落实,把管党治党落实到平常的工作生活中,统筹兼顾,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。
学校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统战部负责人,各基层党委、总支、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会议。
供稿:纪检监察处 摄影/编辑:白雪飞